【簡要時程記錄】
2013年4月在台登記結婚。
2013年6月依臺灣結婚證明書在日登錄結婚。
2013年10月31日提出觀光簽轉配偶簽之申請。
2013年11月25日收到明信片。
2013年12月3號拿明信片到東京入國管理局(以下簡稱入管局)換簽證和在留卡。
【日本配偶簽證之two ways】
申請日本的配偶簽證,有兩種方法。
1. 在日本提出資格變更,若選擇此方法,在簽證核准前,不得離開日本。
2. 在台灣提出資格認定證明申請,所以本人必須去交流協會申請,將核准文件帶回日本登記。
日本人・妻,我,是選擇第一種方法,在日本提出資格變更的申請。
【準備工作】
在日本,以觀光簽轉配偶簽之事前準備文件
《需填寫的文件》
1.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書(共3頁,需要貼大頭照1張)。
2. 質問書 (共8頁,其中必須詳述兩人的故事,認識過程、交往過程等等)
3. 身元保證書 (由日本籍配偶填寫,所以我家旦那填了)
《需申請的文件》
4. 住民票:1張 (結婚後,旦那變成是自己一戶,所以就申請只記載他個人資料的住民票)
5. 課稅證明書:1張
6. 納稅證明書:1張
7. 臺灣的結婚證明書(粉紅色的,可在戶政事務所申請)
8. 臺灣的結婚證明書翻譯(自己翻譯的)
9. 日本的戶籍謄本
10. 兩人生活照3張
把以上資料帶到入管局B區審件,
確認無誤後交件,辦事員會在你的簽證上蓋個章,然後讓你填寫明信片收件人及地址。
最後交給你申請授付票,之後就可以回家乖乖等待明信片的到來。
【拿到明信片之後的事】
1. 帶明信片、護照
2. 填妥『手數料納付書』
3. 到入管局的1樓便利超商買『收入印紙』4000円。將收入印紙貼在『手數料納付書』上。
就可以到入管局2樓A區繳件,等待領取簽證和在留卡。
我與大多數人妻相同,頭一次的申請,僅拿到一年的配偶簽證。
不過拿到在留卡時,心裡還是莫名的小開心,
因為有了這張卡,在日本的生活可以漸漸到位了。
舉凡保險、銀行口座等等的申請,可以一帆風順了。
《備註》
※ 2013年7月後,入國管理局不再在護照上蓋章。
※ 再入國許可的疑問:當初看到明信片有此選項時,
還真的很疑惑,以為回國再入國還要再申請多付錢。
後來詢問入管局工作人員,原來是:
如果在申請日本配偶簽證後,不會離開日本超過一年者,就不用申請再入國許可。
也就是說,如果短期回國(不超過一年)的話,都可以憑護照和在留卡出入關。
完成以上工作,就可以無事的在日本度過人妻的頭一年。
之後簽證到期,還得再更新。
直到拿到永住前,同志們都還需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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